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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3年度沈阳市保密工作论文和研究课题的通知
2023-08-20 11:12  

各有关单位、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深入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走深走实,加强对保密领域工作研究,进一步提高我校保密工作质量,根据沈阳市保密局和沈阳市保密协会相关要求,现将我校组织申报保密工作论文和研究课题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一)保密工作优秀论文;

(二)保密工作研究课题,包括重点课题、一般课题。

二、申报条件

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独立开展科研工作能力的我校专兼职保密干部、涉密人员可申报论文和课题。申报课题者一般需具备副高级以上(含)职称,不具备副高级以上职称的需要2名本领域的具有副高级以上(含)职称的专家推荐。

三、相关要求

(一)申报优秀论文

1.申报者就近年来在保密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先进做法,成熟经验,优秀成果等进行研究、梳理、总结,并在此基础上撰写论文。论文可以为理论研究,也可以为实务交流。选题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为:工作秘密管理、保密与思政教育、保密与国防教育、互联网通讯办公软件保密管理、涉密人员管理等。

2.每篇论文字数一般为5000-8000字,按照格式要求排版(附件1)。论文保密审查证明按照学校要求办理。

3.论文第一作者本年度只能报送1篇论文,且不能作为成员参加其他论文撰写。每篇论文作者最多只能同时参加2篇论文的申报。

4.报送论文需提供知网等检测系统的查重报告,论文总相似比不得高于20%。

(二)申报研究课题

1.课题申请者可根据自身的研究专长,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央和省市对保密工作的决策部署、保密工作中亟待解决的问题等保密理论研究方向,针对我市保密工作中的机制建设、安全管理、技术创新、队伍建设等方面的具体问题,结合工作实际拟定研究题目。研究要围绕主题,贴近实际,政治观点正确,注重解决实际问题,具有一定的理论创新点,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2.课题申请者同年度只能申报1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课题申请。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2个课题的申请。课题组成员不超过7人且应有适当的职称梯度。

3.申报项目内容不得涉及国家秘密或学校确定的秘密事项。

4.同一项目(包括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已获国家、省、市、教育或科技部门资助的不得再申报。

(三)其他要求

各单位、部门报送优秀论文和课题数量不作具体要求。各单位、部门要对本单位推荐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重点对论文作者、课题申请人身份、课题题目及内容雷同度等信息进行核对,确保推荐的论文作者、课题申请人符合条件,无异议。如由于单位审核不严,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况取消本次申报资格。

四、评审立项

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各单位、部门推荐申报的优秀论文和研究课题统一评审后申报表彰或立项。

五、材料报送

(一)优秀论文。论文原文(Word版,5份)和查重报告1份并附电子版。

(二)研究课题。申报书(1式3份,附件2)、论证活页(1式5份,附件3)和汇总表(附件4)并附电子版。

(三)报送形式。各单位在报送申报材料时,需将本单位申报的优秀论文形成一个文件夹(以“单位+优秀论文材料”命名),将每个研究课题的《申报书》(以项目负责人姓名命名)《活页》(以“姓名-活页”方式命名)形成一个文件夹,连同《汇总表》的电子文档打包后刻录光盘和纸质材料一并报送。要确保申报材料的电子版与纸质版材料一致。

(四)报送时间。各单位、部门报送申报材料时间截止2023年8月27日,逾期不予受理。

报送地址:学校保密工作办公室(机关楼420室)

联系人:刘彤 联系电话:024-24694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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