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强化全校师生保密意识与法治观念,提升保密防范技能,根据《中共辽宁省委保密办(辽宁省国家保密局)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全省保密宣传教育月活动的通知》(辽教通〔2026〕88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决定开展保密宣传教育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共筑保密防线,公民人人有责,筑牢维护党和国家秘密安全的人民防线。
二、活动对象
全校师生
三、活动时间
2026年4月下旬-2026年7月中旬
四、活动安排
(一)开展校园保密宣传活动
保密工作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进行阵地宣传:校园电子屏滚动播放保密标语、宣传视频、公益海报;教学楼、办公楼、宿舍区域设置宣传海报,全方位、多角度营造人人学保密、知保密、守保密的浓厚校园氛围。
参与对象:全校师生
完成时限:2026年4月下旬前
(二)开展保密知识网络竞答
学校涉密工作人员,鼓励全校师生通过“辽保密”微信公众号开展保密知识网络竞答活动,参与方式:关注“辽保密”微信公众号(二维码附后),点击进入“网络竞答”栏目。进一步普及保密法律法规,提升全员保密意识与防范技能。
参与对象:在岗涉密人员、鼓励全校师生
完成时限:2026年5月中旬前
(三)开展保密业务培训
保密工作办公室特邀保密领域专家,面向全体在岗涉密人员开展专题保密业务培训。培训结合新修订的保密资质评分和审查标准、保密法律法规、校内保密管理规定等核心内容,全面提升学校保密工作规范化。
参与对象:在岗涉密人员
完成时限:2026年5月底前
(四)开展保密科技保密知识普及教育
保密工作办公室组织全体涉密工作人员观看保密科普微纪录片《守护:警惕身边的泄密风险》,通过典型案例剖析、风险场景警示等,进一步强化涉密人员保密意识,提升防范化解身边泄密风险的能力。
参与对象:在岗涉密人员
完成时限:2026年5月底前
(五)开展保密自查自纠与专项检查
学校保密工作办公室组织全校保密工作专项检查,聚焦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等关键领域。各涉密部门按季度规范开展自查工作,详实记录自查情况,按时上报季度自查报告,切实筑牢校园保密安全防线。
参与对象:涉密部门
完成时限:2026年6月底前
(六)开展保密实训活动
保密工作办公室组织在岗涉密人员、主持或参与涉密科研项目的科研人员,依托省保密教育实训平台,学习科技领域和科研人员保密管理相关宣传教育资料,进一步强化保密人员科研方面的保密责任意识与风险防范能力,筑牢学校科研保密安全防线。
参与对象:在岗涉密人员、主持或参与涉密科研项目的科研人员
完成时限:2026年7月中旬前
五、相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保密工作,活动组织过程中,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有关部署和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要求,以务实作风开展工作。
(二)突出工作重点,务求实际成效。紧密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工作职责与业务实际,精准聚焦保密风险点,不断增强宣传教育的针对性与实效性,切实把各项宣传教育举措抓实,杜绝形式主义。
(三)做好总结提升,健全长效机制。活动结束后,全校涉密人员要立足工作实际,认真梳理总结活动开展情况与学习体会,进一步强化保密意识、提升保密能力,推动学校保密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
附件: “辽保密”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保密工作办公室
2026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