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事关国家安全和利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安全保密形势日益严峻,反窃密防泄密斗争尖锐复杂。以案为鉴,常敲保密警钟,时刻绷紧保密弦,才能增强保密意识、规范保密管理、严守保密纪律,筑牢党和国家秘密安全防线。
案例1.使用微信图便利 传递信息致泄密
2017年10月,某单位办公室副主任肖某,为向在外检查工作的分管领导汇报工作,找到保密员赵某查阅文件,擅自用手机对1份机密级文件部分内容进行拍照,并用微信点对点方式发送给在外检查工作的领导。案件发生后,有关部门撤销肖某办公室副主任职务,并调离办公室岗位,给予负责管理涉密文件的赵某行政警告处分,对负有领导责任或监管责任的李某、秦某和邵某进行诫勉谈话,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案例2.保密审查存漏洞 网站泄密受处分
2014年,某市城乡规划局刊登1份未标密文件,经鉴定属于机密级国家秘密。经查,6月,该市市直机关根据上级部署下发了1份机密级文件,城乡规划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周某某派人领取后,安排本部门借调人员周某在连接互联网的计算机上起草了该局贯彻落实的相关材料,但未按规定定密。周某某未履行保密审查职责,未发现有关文件应当定密, 以“便于学习”为由签署了“同意公开”的意见,后经局法制科和分管领导签发后,在本局网站刊登,造成泄密。事件发生后,有关部门给予周某某行政记过处分,给予周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调离原工作岗位。
案例3.联网电脑存密件 懵懂无知惹祸端
2009年8月,中央保密委员会检查组在对A省进行保密检查时,发现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有3台连接互联网的计算机上存储有涉密信息,涉嫌泄密,当即将这3台计算机封存,交由A省保密局调查处理。经密级鉴定,A省保密局确认被封存的3台计算机内存储有机密级资料3件、秘密级资料1件、不宜公开的内部资料7件。经过深入调查,该中心副处长孙某在起草材料找素材就上互联网,平时忙于工作,很少接受保密教育,相关知识几乎一片空白,竟然认为文档资料只要保存在自己电脑中,不给别人看就不会有事,压根儿就没想到还会被别人窃取。该中心副处长魏某以为电脑里的东西就跟放在柜子里的东西一样,如果不把电脑里的东西复制给别人,别人不可能拿走。最令人“大开眼界”的是该中心主任科员韩某,直至案发,这位都还不知道自己究竟错在哪里。他怯怯地问办案人员:“我在处理涉密信息时将网线断开,不处理涉密信息时才连接互联网,涉密文件资料怎么会被窃取呢?”这种不知今夕何夕的认识水平真叫人啼笑皆非。正是这种意识、责任与知识的严重缺失和匮乏,造成了不该连的连了,不该存的存了,最终导致了计算机网络泄密的严重后果。2009年12月,按照省保密局的要求,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分别对3人作出处理:给予孙某行政记过处分,给予魏某、韩某行政警告处分。
案例4.个人U盘乱拷贝 传网泄密悔莫及
2015年5月,隶属于某县政府办公室的县信息管理中心信息管理员黄某,用个人U盘从县政府办综合科文印室刘某使用的、未设置密码口令的涉密计算机上拷贝1份秘密级文件,并擅自将该文件上传至县政府门户网站,造成泄密。事件发生后,有关部门给予黄某警告处分,对刘某进行通报批评,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县信息管理中心副主任潘某进行通报批评。
案例5.涉密文件未清退 擅自销毁受处分
2013年12月,有关部门发现某集团公司未能按时清退5份涉密文件。经调查核实,未能按时清退的涉密文件分别于2009年、2011年、2012年被公司党群事务部和其下属单位擅自销毁。事件发生后,有关部门给予该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刘某、办公室副主任雷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其他责任人员进行通报批评,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及经济处罚等。
案例6.扫描密件私留存 牵连领导作检查
2014年3月,某部委在开展保密检查时发现,某直属单位技术保障处干部王某擅自扫描涉密文件存储在涉密计算机中。经查,王某出于留存参考目的,未履行审批手续,擅自扫描机密级文件1份、秘密级文件4份,存储在计算机中。事件发生后,该部委给予王某行政警告处分,延长其预备党员预备期8个月,责令其作出深刻检查;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处长陈某进行通报批评,取消其2014年评优资格,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
文章来源:中国额济纳
资料来源:额济纳旗国家保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