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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微信使用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2024-09-10 17:41  

各基层党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密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强化保密宣传教育,增强保密防范意识,做好保密监督管理,确保党和国家秘密安全,按照上级要求,学校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微信使用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重点针对微信、图文识别小程序使用等,增强保密管理,切实加强防范,坚决守住底线,杜绝发生失泄密事件。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一)加强宣传教育(通知下发之日起至9月30日)

1.开展保密专项警示教育,组织全体工作人员集中学习观看《警惕手机成为“贴身间谍”》《莫让微信成“危信”》警示教育片(根据人员数量可联合或分批组织)。警示教育片由保密办提供并协调使用。

责任单位: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2.组织全体工作人员集中学习《近期我市微信泄密案件情况》《微信等社交媒体使用保密管理“十严禁”》。学习材料由学校保密办统一提供。

责任单位: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3.结合工作实际,以工作人员电脑屏保和手机锁屏界面设置微信使用保密提示内容、各处室张贴“十严禁”等方式开展保密提醒。

责任单位: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4.动态管理微信群。各单位、各部门要准确掌握以单位(部门)内部建立的微信群及所有开展相关业务建立的群,及时进行登记,明确微信群管理责任并做好动态管理。

责任单位: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各部门

5.组织全体工作人员签订微信等社交媒体使用保密承诺书,确保全员签订,不落一人。承诺书由学校保密办统一印发,组织签订后由各基层党组织集中留存备查。

责任单位: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各部门

(二)做好自查整改(自通知下发之日起至10月15日前)

1.做好自查自纠。一是各单位、各部门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对本人使用的手机进行检索自查,确保手机内不存储涉密及敏感信息,对发现存有涉密及敏感信息的要立即清除。二是对本单位、本部门互联网计算机传输电子文档情况进行清理自查,重点对微信、腾讯QQ、钉钉、协同办公平台等通过软件传输文档的缓存目录进行细致检查,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空白。

责任单位: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各部门

2.开展专项检查。学校保密办将按照上级保密管理部门要求,随机抽取单位,适时组织人员检查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检查结果向学校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报告,并结合工作实际进行校内通报。

责任单位:保密工作办公室,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二、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学校各级领导干部要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提高思想认识,主动认领工作任务,带头夯实保密工作基础,确保各项要求落实落地,特别是要加强手机、微信、图文识别软件的日常使用管理。全体工作人员应不断提升保密意识、增强保密常识技能,严密防范失泄密问题的发生。

(二)保证教育实效。要切实将保密教育纳入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干部教育培训计划,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持续开展保密教育培训,切实增强全员保密意识、提升保密技能,确保教育取得实效。

(三)严格制度落实。认真落实保密法和微信等社交媒体保密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要求,突出制度刚性约束,要切实强化过程管控,坚持跟踪问效,把各项制度执行到位。敦促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遵章守纪,强化自我约束,做好自我管理。

(四)强化监督检查。要以各项保密规章制度为准绳,增强管理薄弱环节,开展常态化、深入式保密检查和整改,杜绝发生失泄密案件。对发生的失泄密案件,学校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各基层党组织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报告、警示教育片观看签到表、《近期我市微信泄密案件情况》学习情况等材料,经党组织负责人审核把关并加盖党组织公章后,于10月20日前报学校保密工作办公室备案。

各单位、各部门要注意保密纪律,部署任务、汇总和上报情况等工作可通过光盘或纸介质进行,严禁使用微信、互联网邮箱、网络办公系统等方式传送。各学生培养单位可结合工作实际,参照本通知中的工作安排和工作要求,针对本单位学生开展微信使用安全教育和管理。

此通知仅用于各基层党组织、各单位、各部门安排落实工作要求使用,严禁外传。

联系人:刘彤 赵浩轩 电话:24694338

附件:微信等社交媒体使用保密管理“十严禁”

沈阳建筑大学保密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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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附件:微信等社交媒体使用保密管理“十严禁”.pdf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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